本文作者:韩振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会决定起草“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科学把握“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非常重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的全局谋划和战略部署,三者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系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是治国安邦的基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依法治国的保障。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没有依法治国,就难有全面小康。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与此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从根本上说是服务和服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和服从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动展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步骤。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所当然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重要目标。
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动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这深刻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落实这些顶层设计、实现这些主要目标和任务,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并用法治手段巩固改革成果。同时要看到,虽然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然任重而道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列举了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破除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关键靠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