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我院经济与金融专业邀请来自福建师范大学、莆田学院、福建江夏学院、闽江学院、福建商学院等兄弟院校的5位专家进校,开展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工作。副院长(主持工作)魏秀华教授、经济与金融专业负责人以及有关师生参加了评审相关活动。
专家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在提前审阅评审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要求,通过听取专业建设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调阅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资料、查看专业实验室和相关办学条件等方式,认真考察了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办学情况。专家们充分肯定经济与金融专业在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教学条件建设、质量保障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培育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经评审,专家组认为,我院经济与金融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金融学类的办学条件和《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指标要求,同意我院向省学位委员会申请,将经济与金融专业新增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接受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是经济与金融专业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魏秀华副院长(主持工作)强调要紧跟时代步伐,关注地方金融经济发展需求,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优化课程设置,着力特色培育,不断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人才支撑。